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 首頁

實際上,我們如果離開法制的範圍,便會立刻見到,
在自由社會中,人權還是人們堅強的信仰之所寄,
權利保障對個人權利之享用而言,固應只限於是形式的、中立的,
但人權制度自身卻不是消極的,不是虛無的,
在全人生中,人權制度自身即代表一種極高的價值,
自由人始終以人權當為戰鬥的信仰。
~~張佛泉[自由與人權]
